摘要
中国对图书馆服务规范缺乏明确有效的法律支持,致使图书馆服务监督程序不明、监督渠道不清。因此需要确立图书馆服务的政府责任、畅通图书馆服务监督渠道,提高图书馆服务监督反馈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各种社团、行业组织和公民个体的能动性,健全与完善图书馆服务监督机制,使公民的正当图书馆权益能够合理诉求,以保障各相关者的图书馆权益,实现图书馆服务整体效益最大化。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15期253-254,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2012年招标课题"弱势群体的文化权利保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之一(2012B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