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犯罪分子凭借新技术构建了全球犯罪网络。全球性的犯罪网络必然要求各国警察机关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开展国际警务合作,必要的保障是重要的前提,论述了我国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的四种保障,即法律保障、队伍保障、机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提高国际警务合作执法能力研究>部分研究成果(2011SK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