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初,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制度开始在西方国家逐步形成,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差别,形成了世界各国各具特色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问题实际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问题,即行政强制执行权在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对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模式的选择,影响着法院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分配,也影响到彼此之间的职权范围。以我国最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为依据,分析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执行主体问题,希望能够完善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以进一步推进行政法的发展。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50-51,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