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地适应工作。实践性教学模式是法律专业教学模式的必然发展趋势,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法政系从传统的教学模式向法律实践教学模式转变的探索已经进行了十年,初步建立了法律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对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进行分析,指出学生应如何适应这一教学模式。
出处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106-108,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基金
2011年度河北省教育学会研究项目<构建法律实践教学体系
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XHXNO.12140368)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