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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制定“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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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制定出台“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在全市高级工以上人员中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每三年进行一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人,涉及工业、建筑、交通、旅游、金融、证券等行业。评选“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须具备以下之一条件: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或在省、市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得全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项;创造了先进操作方法;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在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设备使用中,掌握核心技术。评选出的“金蓝领”人才将纳入市高技能人才库统一管理,每年给予5000元奖励,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外出考察,承担的科技项目优先立项。同时,“金蓝领”人才由所在企业和单位给予收入倾斜照顾,也可按比例分享技术成果转化收益。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13年第6期48-48,共1页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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