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基于美德的道德学说中并非不存在权利的观念,否则,便难以理解儒家社会中有关财产的典章制度以及承诺与契约的实践是如何实现的。认为儒家道德中不存在权利的原因,是将关于权利的词汇与关于权利的观念混同起来,尽管儒家学说中并不存在一个关于权利的专门词汇,但对权利可以做出有效理解。如在《孟子》中,虽然没有"权利"一词,但对权利观念有明确的论述。由于儒家对权利的分配、范围、界限与现代西方理解有所不同,没有发展出一种人权理论。对于今日之中国,需要的是更多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将针对后现代西方的治疗方法应用到中国不仅不恰当,而且可能妨碍到对传统儒学的转化和改造。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84-91,共8页
Modern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