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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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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是广州市政建设兴起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城市文化之一的戏剧活动也被纳入到市政管理和市政建设之中。对城市戏剧活动,广州市政府在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体制上,成立了戏剧审查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管理机制;在职能上,明确了政府在戏剧管理上新的角色定位,由对戏剧活动的单纯限制、禁毁转变为对戏剧的引导、规范和服务;在手段上,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行政、法律和经济等的综合管理。上述举措,既大大推动了当时广州戏剧的城市化进程,也对当下城市戏剧管理及文化体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者 宋俊华 黄纯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30-137,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戏曲生态研究"(项目号10BZW070) 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粤港澳粤剧城市化演变与传承研究" 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岭南濒危剧种生态研究" 2013年度<广州大典>与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晚清民国时期广州粤剧演出形态的城市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5

  • 1《训令财政局奉省批南关戏院改演大戏案仰局查案呈复以凭转呈并训令公安局知照由(训令第二零三五号)》,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政公报》,1922年第102期,第19页.
  • 2《影画戏院票价须受限制》,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9年第316-317期,第136页.
  • 3《各项税捐统计表》,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1932年第396期,第102页.
  • 4《承投广州市娱乐场院附加教育经费章程》,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6年第299期,第9-11页.
  • 5《呈一件呈报联义海外交通部特别党部借用海珠戏院演戏筹款援助北伐不允交娱乐捐教育经费一案应如何办理请示遵由》,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6年第240期,第41-42页.
  • 6《批财政局仰函促联义特别党部将欠交之娱乐捐照缴如不照缴应停止开演由》,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6年第240期,第41-42页.
  • 7《各项税捐统计表》,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1934年第483期,第129页.
  • 8《各项税捐统计表》,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1935年第492期,第113页.
  • 9《影画院附加教育费案》,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9年第337期,第67-68页.
  • 10《批财政局关于广州市娱乐场院附加费应照旧办理一案由》,广州市政府秘书处.《广州市市政公报》,1927年第285期,第33页.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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