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消费者权利的发展脉络(一)国际上消费者权利的发展历程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中,提出消费者享有的4项基本权利,即安全的权利、了解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意见被听取的权利。在“肯尼迪四权论”的基础上,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出消费者的第5项权利:索赔的权利,使消费者的权利体系更加完善。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总结的消费者权利包括: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要求准确地进行商品表示的权利;拒绝不当交易条件的权利:得到公正迅速救济的权利;及时迅速获得相关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