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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厅公告:禁设重点班、划学区或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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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四川省法制办、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公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已起草完毕,草案将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开进行立法听证会。草案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确定和调整学区范围时广泛听取意见。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13年第7期170-1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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