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或附合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预先针对不特定多数人而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不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确立的一种新的合法的合同形式,广泛使用于供水、供电、燃气、信贷、保险、电信、公路、铁路、房地产等合同内容相对固定而且签订数量众多的交易场合。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格式合同使用增加,利用格式合同损害相对人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格式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探讨格式合同法律约束及救济途径有助于减少和顺利解决格式合同纠纷。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9期57-58,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