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些食品添加剂事件凸显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及监管存在的问题。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风险刑法理论是值得提倡的。刑法应当积极发挥对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调控功能,加强公共安全法益的保护,优化食品添加剂安全法益结构。笔者认为,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调控的刑法功能表现在风险识别、风险预防、风险控制、风险分担、风险转移,即安全法益分级、法益前置保护、严密刑事法网、风险义务分配、刑事推定适用等五个方面。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45-150,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