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产业化引入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过程,逐步实现重金属污染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当前重金属污染治理财政拨款不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金属污染治理从公益事业向产业的拓展,体现了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的分离,是对我国当前现有重金属污染治理方式的有益补充。为促进重金属污染的产业化治理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重金属污染产业化治理应以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为前提,其法律制度构建应从市场准入、产业促进与保护、产业治理评价机制等方面展开。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61-166,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经济法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