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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不适当的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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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虽然明有法律没有明确删定县级^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八代会不适当的选举结果,但如果选举结果的确不适当甚至非法,县级人大常委会应髋去予以撤销。理由有三:
作者 赵洪生
出处 《公民导刊》 2012年第7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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