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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子女的短问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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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女问:2002年我与丈夫老李到广东东莞打工,后来租地种菜。两年后,老李嫌日子清苦而离开我和女儿回重庆南川老家。我想起诉与他离婚,但不知其去向。请问周律师,我应该找东莞的法院还是南川的法院起诉?
作者 周何停
出处 《公民导刊》 2012年第10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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