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眼用制剂说明书对开启后使用期限、防污染措施的标注,为规范药品说明书提供参考建议。方法:收集了108份眼用制剂说明书,对药品说明书的名称、规格、产地、有效期、开启后使用期限、眼用制剂的防污染措施标注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116位患者的眼用制剂使用方法、时间、开启4周后处置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和统计。结果:108种眼用制剂说明书中标注开启后使用期限的有37种,占34.3%;有一半的说明书提示了眼用制剂防污染的措施。调查中发现仅有33.6%的患者会将开启4周后眼用制剂丢弃,延期使用眼用制剂的情况较普遍。结论:眼用制剂说明书对开启后的使用期限、防污染措施标注有待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和药师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保证患者正确使用药品。药监部门应加强说明书标注的管理,减少药品使用风险。
出处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1004-1006,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