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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分清官员财产公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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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公众对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日甚,虽然一些地方也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了“试水”,然而,因为公示的对象、范围、时间和途径有限,而且财产的真实性也还存在疑问,所以效果并不理想、《民主与法制》2013年第8期发表《官员财产公示可以新老有别吗?》,
作者 曹小芹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19期23-2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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