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定意见是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它对判断案件事实往往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受鉴定人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条件、仪器设备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合法性、可靠性、关联性有时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当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保障鉴定意见的中立性,进而实现实体正义。从应用角度对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可靠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的审查判断问题进行探讨,与同行们商榷。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13年第3期84-90,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