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基金是《京都议定书》三个灵活履约机制框架下的一种金融工具,有利于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实现。文章分析了碳基金设立的法学基础,界定了碳基金的涵义。通过对世界银行托管的碳基金、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英国排放贸易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管理的碳基金运行模式的分析,认为碳基金在法律上的定位应当是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行中运用了信托原理,但是与一般的信托相比,碳基金在投资目标、投资主体、投资领域、投资收益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15-120,共6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