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重点县建设概况近年来,中央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度重视,尤其是2005年以来,先后安排实施"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县项目。近四年来,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重点从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政策、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工程建设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结合安徽省实际,坚持突出重点、粮食优先的原则,分年度择优选择了46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市、区)开展了建设工作,共涉及67个县区。
出处
《治淮》
2013年第7期42-4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