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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权责发生制在土地出让收支核算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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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日益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目前,我国土地出让收支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有些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储备成本不在同一期间确认.当期的土地出让收支不匹配.导致土地出让收支报告不能全面反映土地出让信息,不利于决策者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笔者认为,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作者 梁淑香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3年第7期55-57,共3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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