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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宪问题的由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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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国宪法1946年11月3日经天皇公布,1947年5月3日实施,规定了人权保障、国民主权、和平主义三大原则。众所周知,彰显和平主义的是第九条的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作者 褚宸舸
出处 《中国工人》 2013年第7期53-53,共1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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