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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婴幼儿配方乳粉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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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强调,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惩重处婴幼儿配方乳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3年第7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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