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继承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我们应当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对现行遗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包括增设遗赠种类、扩大遗赠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范围、扩大遗赠标的物的种类和效力范围、完善遗嘱的接受与放弃制度、完善附义务遗赠的内容、建立遗赠义务人制度、增设替补遗赠和后位遗赠制度、确认遗赠的效力等,以期制定一部科学先进的《继承法》。
出处
《法治研究》
2013年第7期67-72,共6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2011年B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完善"(项目编号:JB11314S)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