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课标》在作文方面改变了以往的提法,低年级叫做写话,中高年级叫做习作,明确了小学生作文的性质是练笔,是“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从整体上降低了作文的要求。而在现实作文教学中,许多教师把儿童当做“准成人”来看待,小学作文教学要求一直高于课标的标准,严重地脱离了儿童的认知水平,学生对作文产生了恐惧心理,失去了写作的兴趣。那该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我认为:教师在教授作文时必须以儿童的眼光看世界,走“进”学生心理,把自己摆在学生的位置上看待周围事物,从主观上善待学生,善待学生需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