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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营改增”上海试点:税负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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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YJ30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在北京说,上海进行的软件业“营改增”试点,软件企业税负略有增加,经调研,增加幅度约为0.05%。软件业属于轻资产密集型产业,没有大型设备的增值税抵扣,造成企业税负没有减轻。因此,他建议按照2011年4号文件的精神,对软件企业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2012年8月,“营改增”扩大至10个城市。“营改增”旨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
作者 本刊讯
出处 《软件产业与工程》 2013年第4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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