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迅速累积有可能形成地方财政风险以及连带的金融风险。政府层级多和部门利益因素是融资平台数量庞大的体制原因,地方政府财力和事权的不匹配是激发融资数量过快增长的制度原因。地方政府举债应当依据黄金法则、效率原则和风险可控原则,一是要筑牢防范风险的微观基础,使融资平台真正成为法律上能够承担责任义务的主体,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真正成为管理规范、决策科学的主体;二是应从宏观上构建制度框架,解决激励约束不相容、信息不对称以及事权和财权划分的问题。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