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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发展获用地投资路权财税多项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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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给予优先保障,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首选。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体目标,提出九大任务五项保障措施。
出处 《交通财会》 2013年第7期72-72,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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