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综治工作。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以来,特别是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不断加强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每四年进行一次的综治表彰工作中,有些单位连续受到表彰,为推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出处
《长安》
2013年第6期18-1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