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决定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通知规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改为门站环节价格管理。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2012年下半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85%确定,并不再按用途进行分类。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出处
《中国石油石化》
2013年第14期36-37,共2页
China Petroc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