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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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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就是在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合格党员中,从实际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出发,给党员合理设置发挥作用的岗位,并规定出具体的岗位职责,让无职务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高素质、发挥作用、锤炼党性、保持先进性。如何使“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这一有效的活动取得最大实效,真正成为无职务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使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作者 刘志贤
出处 《共产党人》 2013年第1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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