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是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她将指导全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健康发展。此规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吸收国外年鉴编纂的成功经验,并努力与中国的本土文化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我国年鉴编纂的特点。二是突出年鉴的资料性、年度性、工具性以及真实性、实用性、时效性等特性,体现各级年鉴编纂的共性,解决年鉴编纂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三是既强调原则性,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度性,为创新和发展留有充足的空间。四是充分吸收已有的年鉴学术成果,对争议比较大、尚未形成主导性意见的问题不作强制性规定,待试行一个阶段后再进行补充完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业务规定(试行)》的主体内容有六章、四十五条,基本涵盖了年鉴编纂出版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本期刊登《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业务规定(试行)》,以期指导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