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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相同为何处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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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国有企业的厂长贪污公款12万元,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因侵占该公司财产12万元,其情节与上述国有企业厂长基本相同,事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样是非法占有12万元财产,为何一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则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呢?其根本原因是二者的身份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某类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情节相同所受到的处罚是不同的,这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公务员。还有一些人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实施犯罪行为后也按国家工作人员来对待。这些人当中,一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作者 宋瑞海
出处 《河北企业》 2000年第7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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