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教学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上课伊始,教师直接给出研究对象的定义,而没有给出其形成、产生的过程,教学的重心落在解题上.这里存在一个认识上的缺陷,即有的教师简单地认为:数学教学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学会用结论来做数学题目,只要给出的例题类型全面,学生就能通过模仿例题而学会做题.这样的做法也导致了学生对数学学习的认识偏差,即“数学就是做题、做题、再做题”;“概念课没意思,习题课可要认真些”.在这样的教学中,容易出现教师的思维替代学生思维的问题,学生的主体地位无法落实.如何改变呢?笔者的认识是:知识是人类的智慧结晶,教学中要切实发挥知识的内在魅力,引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使学生经历知识“再创造”过程,进而实现理解概念的本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