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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巴西燃油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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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美国、巴西两国燃油税均在生产环节征收美国联邦政府从1931年开始征收燃油税。当时,燃油税收入作为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1956年,美国国会出台《联邦资助公路法》和《公路收入法》,规定燃油税收入专项用于公路建设。 1988年以前,美国燃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于成品油零售店(商)点多面广,税收监管难度很大,成品油营销秩序出现严重混乱,存在大量无照或假照经销。
出处 《中国财政》 2000年第9期64-64,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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