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有法可依”走向“法律可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相比,主要的不同在于“有法可依”和“科学立法”,前者强调从无到有的法制建设过程,后者进一步强调从有到好,也就是说要从“有法可依”走向“法律可依”,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根本转变。
作者 刘锐
出处 《新华月报》 2013年第14期32-33,共2页 Xinhua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