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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居住证,通过积分可享相应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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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四部分组成。
出处 《新华月报》 2013年第14期124-124,共1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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