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时代,人们在信息表达方面享有的自由度较之于传统媒体时代有了巨大的提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息表达权利的滥用。但这种权利的滥用不是网络传播必然的结果,更不是限制人们信息权利的依据。网络的开放性为网民滥用信息权利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实现信息权利和信息义务的平衡提供了可能。从宏观的空间视角和较长的时间视角看,网络的网状传播特点正在不断推动信息权利和信息义务的平衡。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00-205,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