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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职官志一》“三公三孤”条考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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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公三孤官,古已有之。三公者,太师、太傅、太保也。《尚书正义》云:“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宝,保安天子。”其职事在于“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和理阴阳”。三公之官首言德行,故自三代以来就不必备员。三孤官,又称三少官,即少师、少傅、少保。所谓少者,“特言卑于公,尊于卿”。三孤之职,在于协助三公辅弼天子,“副贰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辅我一人之治”(孔颖达:《尚书正义》卷一七《周官第二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03~704页)。三公三孤官坐而论道,职高位重,其人选不易得。汉承秦制,罢三公不设。王莽窃权,
作者 吴士勇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17-217,共1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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