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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主体模糊与收费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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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驾校主体模糊不清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433—2004),驾校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尽管形式上“独立”,但真正独立者风毛麟角,严重制约着我国驾培市场化的建设和发展。
作者 刘俊利
机构地区 山东师范大学
出处 《运输经理世界》 2013年第7期66-68,共3页 Transport Business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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