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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新闻监管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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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传播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社会良性运行,新闻记者权利的行使必须负起社会责任,否则社会契约中的授权方必须干预和监管。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建立一个由政府、社会、媒体分头主导的新闻监管体系,搭建以法律为核心全方位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才能使新闻切实肩负起社会责任。在理论上,作为社会公益性工具的新闻话语权来自社会契约,授权方是社会公众。约定的传播理想是推动,
作者 张宏伟
出处 《新闻传播》 2013年第6期201-201,共1页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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