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湖北、浙江(含宁波)9个省(直辖市)。今年4月,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审时度势,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这一总揽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不畏艰难深挖改革潜力、释放改革红利的巨大魄力和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坚定决心。
出处
《求是》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4期26-28,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