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听到不少朋友慨叹演出四小时太长,其重复的节奏让人疲累,甚至有撰稿人因而小睡及中途出外休息,还敢登报自认缺席却仍无耻地继续评论下去。然而,“长”只是抽象的比较词,在当下已有超过九小时的剧场,好几天才可看完的电影时,四小时根本无法称为长,即使在35年前《沙滩上的爱因斯坦》面世时,已有不少演出时间更长的作品,作为歌剧,很普遍。刚巧演出前一星期我到台北观赏演出同样四小时,剧情、信息繁杂到极致的《赌徒》,回来便更觉《沙滩上》其实不算“长”,反而我更能明白导演罗伯特·威尔逊(RobertW}IS0r1)及作曲菲力普-格拉斯fPhilipGlass)t希望在“短短”四小时内,如何令观众感受到比四小时更长的视听效果,这才是他们在演出中想要呈现的主题:一场生发在35年前的艺术形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