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日益呈现规模化、知识化经营趋势,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资本运营手段,集团公司纷纷出现,企业间关系日渐复杂。关联企业之间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可能存在通过操纵关联方交易价格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内部资产转让以及费用承担不符合配比原则、相互融通资金费用分担不合理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集团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会计准则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目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拒绝对关联方交易的"严重歪曲",这是杜绝会计造假的基本前提。对于实质与形式不相一致的关联方交易,在会计核算时,必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来处理。
出处
《商业会计》
2013年第13期67-68,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