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一般认识,所谓专利间接侵权,指的是未直接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却又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的行为。伴随着科技进步,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愈演愈烈,侵权手段也日趋复杂、隐蔽,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就此专门立法。而相对地,我国专利相关法律法规至今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由此导致各级法院在处理此类间接侵权案件时,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目前的普遍做法是,以侵权中的"共同侵权"理论来进行判定。如此一来,一方面使得法官在经办这类案件时面临法律适用方面的困惑,从而易出现判决不一致的可能性,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专利权人会由于其合法权益未受到有力保护,而出现消极、甚至抵触情绪,影响了再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这有可能会成为阻碍我国科技进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综上,笔者认为,为充分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我国应对专利间接侵权做出明确规定,而不宜简单套用共同侵权理论规定。
出处
《中国市场》
2013年第28期46-47,共2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