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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物柴油综合利用产品退税政策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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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安徽专员办对某公司生物柴油增值税退税现场审核时发现,该公司对回收的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包括地沟油、潲水油、酸性植物油、陈化油,以低碳醇(又名甲醇)经酯化反应等技术,形成生物柴油.并按规定办理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达到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规定。
作者 倪武
出处 《财政监督》 2013年第14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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