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紫杉醇每周方案与紫杉醇每3周方案比较一线治疗转移性胃癌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方法随机、平行、对照的Ⅱ期临床研究。62例(紫杉醇每周方案32例;紫杉醇每3周方案30例)未经治疗的转移性胃癌患者入组,随机分配至紫杉醇每周方案组(试验组)或紫杉醇每3周方案组(对照组)化疗。试验组采用紫杉醇60mg/m2,静脉滴注,第1、8、15天;对照组采用紫杉醇1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2组均联合顺铂(25mg/m2,静脉滴注,第1、2、3天)和氟尿嘧啶(250mg/m2,持续24h静脉输注,第1~5天);每3周为1个周期。结果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客观缓解率分别为50.0%和53.3%(P>0.05);疾病控制率分别为78.1%和76.7%(P>0.05);中位无进展生存时间为6.9个月和6.7个月(P>0.05)。试验组3/4级神经病变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分别为16%和27%(P<0.01),但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高于对照组,分别为16%和7%(P<0.01)。结论紫杉醇每周方案与紫杉醇每3周方案疗效相当,安全性良好。
出处
《河北医药》
CAS
2013年第14期2114-2115,共2页
Hebei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