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少数民族同胞的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本"语境下少数民族的人权保护是从普遍到特殊的发展进程。少数民族的人权不仅包括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权利,还包括少数民族为保持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以及保护其民族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民族特性而专属享有的权利。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3期108-110,132,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真理与意见:外国法的理解与适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LS2012D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