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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对“朗读激趣”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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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在对各学段关于朗读的目标中都强调“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其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朗读要提倡自然,要摒弃矫情做作的腔调;朗读更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手段。
作者 陈华
出处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13年第7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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