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征地范围较大、补偿标准较低,堵塞了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收入的源泉,致使农民没有分享到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的福利。应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顶层和系统设计,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土地制度。在坚持产权主体地位、确保土地权益不受侵害、非公益性用地通过市场公平交易等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汲取若干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对城中村改造与小产权房进行综合治理,尊重农民自主城市化,国有宅基地使用无偿续期。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8-21,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