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关于康熙十四律的评价褒贬不一、称谓也各不相同。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称其为"十四律制"①,对其是否定的。胡企平先生在《中国传统管律文化通论》中称其为"阴阳七律制",并且给予充分肯定,他提出:"康熙的本意是建立一套:以三分损益法为生律基础的与弦律‘相叶(谐)同声’的‘阴阳七律制’管律。
出处
《音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76-88,共13页
Music Research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历代<诗经>乐谱研究"(编号11YJC760088)
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历代<诗经>乐谱研究"(第三批
编号2050205)成果